
新湖南客戶端4月28日訊(通訊員 冷俊紅 黃國玲)五一假期前僅有的單休日,東安縣人民法院不但沒有進入“假期模式”,甚至采取“法院+交警隊”聯動執法的方式,成功調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。這是東安法院積極減少當事人訴累,力求案結事了的一個縮影。
2021年4月19日11時20分,談某駕駛的貨車在東安界內與匡某駕駛的小型客車發生碰撞,致使兩車受損。談某負事故全部責任,匡某無責任。經交警隊調解雙方意見分歧較大,匡某于4月23日向東安法院申請對談某的事故車輛采取訴前保全措施,保全限額為9萬元,但因匡某補齊材料時已經下班,法院無法到交警隊執行保全措施。24日,匡某非常著急的向法官反映談某的貨車扣押期限已屆滿,交警隊通知其馬上就要放車了。法官耐心安撫好匡某的情緒后,立刻向領導匯報,經研究決定采取緊急措施,與交警隊協調暫緩放車。由于扣押期限屆滿,談某無法按時取回事故車輛,導致談某與匡某在交警隊鬧得不可開交,之后雙方當事人均到法院。法官認真聽取雙方的訴求后,便動之以情,曉之以理,釋之以法,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,匡某即時向法院申請解除訴前財產保全措施。
調解結束后,當事人感謝東安法院高質、高效回應和假日服務“不打烊”,并對法官的為民情懷及敬業精神表示了肯定與贊許。東安法院用實際行動踐行司法為民的宗旨,真正做到想群眾之所想,急群眾之所急,解群眾之所憂,最大程度減少當事人的訴累。
責編:張鈺茜
來源:東安縣融媒體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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